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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心职工医药费及生育产检费用报销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6-14 | 【打印】【关闭】
中心各部门:
  自2022年1月起中心更换了补充医疗保险公司,现就职工医药费及生育产检(包括计划生育)费用报销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工二次报销(补充医疗保险)
  1、现所有职工(包括岗位聘用、项目聘用、劳务派遣)都无需再提交单据,由保险公司对接医保,后台拷出数据赔付,返回职工工资卡。(特殊情况单次赔付金额超2万元,需要提交单据,此种情况会有工作人员通知本人)。
  2、职工可以关注公众号“国联员工福利”进行查询,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后6位。
  二、如职工就诊未刷卡(急诊、异地等情况)所发生的医药费:
  1、正式职工(岗位聘用、项目聘用):由本人提交单据给保险公司统一报销。(提交方式及所需材料详见附件)
  2、劳务派遣(社保关系在中科创嘉):由本人自行提交单据给中科创嘉。(联系方式:62578847)
  三、中心女职工生育产检(包括计划生育)费用报销:
  从2022年6月起中心女职工生育产检(包括计划生育)费用报销均有北京市生育保险支付,打入个人账户,不再由中心账户支付。因此,生育人员产检(包括计划生育)费用不再由医务室收取单据报销。
  1、正式职工(岗位聘用、项目聘用):由本人提交单据给保险公司统一报销。(提交方式及所需材料详见附件)
  2、劳务派遣(社保关系在中科创嘉):由本人自行提交单据给中科创嘉。(联系方式:62578847)

 

  医务室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