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门:
根据院国际合作局的通知,现正式启动2018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中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国际博士后三类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9月22日17:00结束。
申报方式:通过ARP系统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2018年度PIFI人才计划的中方科研人员,均须先登录国际人才交流平台(网址:http://international-talent.cas.cn)完善个人信息及英文简历后方可通过ARP系统填报PIFI申请。具体登陆方式请联系国际合作办。
2、ARP系统进行申报时,请登陆“国际人才计划”模块按所申报的项目类型填写相应的中文申请表,并逐项认真用中文填写。
3、请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包括:①外国专家亲笔签字的英文申请表(见附件1);②外国专家近期免冠证件照;③护照身份信息页扫描件;④最高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可证明最高学历的相关材料;⑤英文合作研究计划;⑥个人简历;⑦中方合作者推荐信(中文)1封。此外,申报国际博士后项目,还须另外提交⑧国外教授的推荐信2封,其中1封为申请人现所在单位导师推荐。
以上材料经国际合作办审核后,提交至院级系统。
三、项目执行时间
1、2018国际杰出学者执行时间截止至2019年4月30日。资助期为1-2周,资助标准为5万元/周/人。经费由院机关与院属单位共同承担,院资助70%(3.5万元/周/人),邀请单位课题组承担30%(1.5万元/周/人)
2、2018国际访问学者执行时间截止至2019年4月30日。资助期为2-9个月。资助标准按受资助者的专业技术职称分为三档:教授或相当职称者4万元/月/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者3万元/月/人;助理教授或相当职称者2万元/月/人。除此以外,按来自国家及地区不同,资助一次经济舱往返国际旅费,标准分别为:周边国家5000元/人;拉、美、非洲地区20000元/人,其他国家地区8000元/人。
3、2018国际博士后执行时间截止至2020年4月30日,资助期为2年,不再接受1年期的博士后项目申报。资助标准为25万元/年/人。除此之外,按来自国家地区不同,资助一次经济舱往返国际旅费,标准同国际访问学者旅费资助标准。
四、关于延续申报
1、申报条件:
(1)仅国际访问学者可进行延续资助的申报,资助期为2-9个月。目前正在执行或执行结束后需再次来华的外方专家,可通过“延续资助申报”模块申报。延续资助的项目,最多可申请两次。
(2)国际博士后不再接受延续资助申报,如需继续在华工作,请按照新项目流程进行申报。资助标准和资助时长同上述第三项第3条国际博士后项目资助标准。
2、材料要求:
登陆ARP国际合作系统选择“国际访问学者”中的“延续资助申报”模块在线填写中文申请表,并逐项认真用中文填写。
请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包括:①外方申请延续资助的英文申请信;②院属单位申请延续资助的公函(模板见附件4);③护照页和出入境验讫章记录④新签的工作合同扫描件。
五、申报注意事项
1、请有意向申报PIFI项目的课题组务必和外国专家协商好项目执行时间,确保在华时间。多次入境的累计停留时间务必满足项目执行时间的要求。对于无故、随意缩短执行时间的,院合作局将列入信用系统,禁止其申报PIFI项目,按比例扣除相应经费。
2. 访问学者资助期变为2-9个月;博士后项目不再接受延续资助申请。
附件:
1、PIFI英文申请表;
2、XX研究所2018年度PIFI申报材料初审表;
3、XX研究所2018年度PIFI申报汇总表;
4、院属单位申请延续资助的公函模板;
5、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管理流程图及说明;
联系人:许永建
联系电话:62586404
E-mail:xuyongjian@nssc.ac.cn
国际合作办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