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通告

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3-22 | 【打印】【关闭】
中心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和院相关通知,现将申报2023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为切实把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地选派留学人员,更加突出组织意图,更加强调留学人员带着明确的目标任务走出去。推荐人选应符合《选派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推荐人选标准方面,推荐人选应当为在册正式职工、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推荐国家或院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创新平台、全国重点实验室、重要创新团队和研究单元的科技骨干;重点支持从事前瞻性、战略性基础研究,以及“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相关领域的科技骨干;鼓励具有较好发展潜质的青年人才以及没有海外留学经历的科技人才走出去。
  (二)在留学机构选择方面,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国际一流或与我院科技合作关系密切的大学、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二、推荐程序
  (一)科研人员进行申报。
  (二)人力处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年龄、职务、申请类别、资助年限间隔、外语水平、身心健康状况等。
  (三)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公派留学项目推荐进行评议,主要评议申请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术诚信、申请资格等,重点评议申请人的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目标任务是否明确,对推荐人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形成评议意见。
  (四)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公派留学项目推荐人选后(要求排序),向院报送推荐意见。
  (五)院对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后续,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获资助人选。
  三、工作要求
  (一)申请人请于4月10日前,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报名,具体要求参阅《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2)、《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流程》(附件3)、《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附件4),网上报名受理单位统一填写“中国科学院”。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预计将于2023年6月底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请各位职工优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院将根据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报和录取情况等,适时启动院公派留学项目申报工作。
  四、提供材料清单
  请有意向申报的人员于2023年4月10日下班前将材料上报至人力处,材料清单(要求详见附件2):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 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4.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 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7. 外方合作者简历;
  8. 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9. 网上提交申请表后,生成的《出国留学申请表》pdf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10. 《空间中心公派留学申请表》(附件5),需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郗静
  联系电话:62588052
  电子邮箱:xijing@nssc.ac.cn  

 

  人力资源处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