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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1-16 | 【打印】【关闭】
中心各实验室: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现已开始,请基金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网页: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  。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请注意以下事项:
  1.2023年度所有类型项目申请书撰写均需进入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 )进行在线填写(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提前向科技处申请开户,提供申请人姓名、邮箱和身份证号)。
  2.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杰青、优青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为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为预算制。
  3.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注意:简历格式有调整,切勿使用2022年生成的版本)。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4.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作为申请人申请和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合计限为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2项(参与者参与2022年(含)以前批复的项目不计入限项,2023年(含)以后申请和批复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5.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能超过2项。
  6.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将随资助项目计划书一并提交。
  请各实验室重视基金申报工作,梳理和凝练基础科学问题,做好科研选题。请申请人3月10号前完成申请书初稿的撰写,科技处拟于3月10号左右组织基金申请所内初审。
  按基金委要求,集中期项目是3月20日16时截止申报。请申请人在3月17日前,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完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在线提交。
  联系人:张红梅
  联系方式:62586512,zhanghm@nssc.ac.cn 
  
  科技处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