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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4-08 | 【打印】【关闭】

中心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和院相关通知,现将申报2022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受理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院委托中国科学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作为我院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申请受理机构,负责院属各单位申请人员的咨询、受理申请和汇总上报等事宜。  

  二、项目受理时间  

  2022410-25  

  三、受理材料要求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选派要求和办法详见《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申请前往留学的目标单位应为相关专业领域世界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二)申请人须在项目受理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受理单位选择“中国科学院”),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汇总纸质申请材料一式1份(材料具体要求请认真查阅《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2),统一上报人力资源处,并附《单位推荐意见》的Word文档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如提供的材料中有使用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四、重要说明及要求  

  (一)国家公派留学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由国家留基委组织同学科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及录取计划确定获资助人选。 

  (二)2022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预计6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31231日。  

  (三)被录取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办理派出时,须向所在单位及时报告计划派出时间、留学国别和单位、计划回国时间等信息,单位核实汇总后通过ARP系统向院人事局报备。新冠疫情期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应在出国留学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遵守我国及访问国疫情防控政策,在外做好个人防护。遇到紧急情况,及时与所在单位和所在国使领馆联系。回国后,各单位需对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进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个人总结报告、国外邀请人鉴定评价、派出单位考核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通过ARP报送院人事局。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各单位应切实加强对公派留学人员的管理、联络和保障,积极稳妥认真执行相关资助项目。 

    (四)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所涉及文件均可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进行查询。 

  五、提供材料清单 

  请有意向申报的人员于2022425日下班前将材料上报至人力处,材料清单(要求详见附件2: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 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4.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 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7. 外方合作者简历; 

  8. 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9. 网上提交申请表后,生成的《出国留学申请表》pdf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10. 《空间中心公派留学申请表》(附件6),需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郗静 

  联系电话:62558052 

  电子邮箱:xijing@nssc.ac.cn   

    

    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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