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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中国科学院第四届“发现科学之美”图片大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1-12-21 | 【打印】【关闭】
中心各部门:
  为培养青年创新意识,激发科研热情,弘扬科学家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始终牢记“国家队”“国家人”职责使命,为我院全面实现“四个率先”贡献青春力量,院团委、科学传播局决定联合举办中国科学院第四届“发现科学之美”图片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弘扬科学精神 引领创新发展
  二、参赛对象
  中心职工和学生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为能够反映“科学之美”的照片(图片),同时附上说明文字;照片(图片)和说明文字的文件名格式为“单位-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2.照片(图片)要求为作者原创,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大小在3M至10M之间,拍摄对象、材料及处理方法不限,既可以由单张照片(图片)展示静态瞬间,也可以由组图(限8张以内)讲述相关过程;单张照片(图片)应注重图像美观及视觉效果,组图应注重连续性、完整性;
  3.说明文字内容包括:作者信息、成像设备、成像时间,重点描述照片(图片)体现出的科学内容或科普知识,也可增加作者自身的感悟等,字数在500字以内,格式为TXT或DOC。
  四、评奖标准
  科学性:作品所反映内容的独特性、创新性,信息的丰富性等;
  艺术性:作品的美观和视觉效果,构图、比例等;
  技术性:样品制备难度,获取图像难度,成像质量等。
  五、大赛安排
  1.大赛分为数理天文组、化学材料组、生物医学组、工程装备组、信息技术组、地球环境组六个竞赛组别;
  2. 请参加人员于2022年4月1日前将参赛作品,通过邮件发送到xiaoy@nssc.ac.cn
  3.中心统一报送至院团委,由院团委、科学传播局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各单位推荐作品的综合评审,由院团委牵头,对获奖作品进行表彰,并通过“中科院青年之声”微信公众号等展出。
  大赛最终解释权由院团委、科学传播局共同所有。保证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无版权争议且不涉密。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肖宇 刘佳鑫 姜铎
  联系电话:010-6261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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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