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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0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3-20 | 【打印】【关闭】

中心各部门:

  根据院国际合作局的通知,现正式启动2020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的申报工作。本次征集项目包括: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国际博士后、特需人才、青年学者津贴项目。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

  1、申报方式:通过ARP“国际人才计划”模块提出申请。

  2、受理节点:2020年度项目将分别在2019年4月10日(第一批)、6月25日(第二批)、9月25日(第三批)日分三批次对节点之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9月25日以后申报的,作为下年度项目受理。

  3、受理范围:2020年6月30日前可抵华开展工作的PIFI项目申请。

  二、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2019年度PIFI人才计划的中方项目负责人,均须先登录国际人才交流平台(网址:http://international-talent.cas.cn)完善个人信息及英文简历后方可通过ARP系统填报PIFI申请。具体登陆方式请联系国际合作办。

  2、ARP系统进行申报时,请登陆“国际人才计划”模块按所申报的项目类型填写相应的中文申请表,并逐项认真用中文填写。

  3、相关附件材料要求(附件材料根据要求为每个文件逐一编号和命名,并转化为PDF版本后合并为一个压缩包上传):

  (1)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国际博士后项目

  ①外国专家亲笔签字(或电子签名)的英文申请表(见附件1);②外国专家近期免冠证件照;③护照身份信息页扫描件;④英文合作研究计划;⑤个人简历;⑥中方合作者推荐信(中文)1封。申报国际博士后项目的,还须另外提交⑦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可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相关材料;⑧国外教授的推荐信2封(含博士导师或现工作单位研究组PI)。

  (2)特需外国人才

  ①中方合作者个人简历;②拟与外方人员签订的工作合同文本(需写明到岗日期、薪酬、待遇、双方责任等)

  (3)外国青年学者津贴

  ①依托单位与外国学者现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②依托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见附件2)。③外国专家在华工作许可证复印件。

  (4)延续申报

  ①外方申请延续资助的英文申请信;②正在执行的项目,须提供护照页和出入境验讫章记录。

  以上材料经国际合作办审核后,提交至院级系统。

  三、执行期限

  2020年度项目将于2019年6月、9月、12月分批立项,立项通知下发后即可开始执行。所有项目申报时须确保可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执行完毕,请根据项目执行期限要求填报相关申请表格。

  原则上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延续项目需在2020年9月30日前执行完毕;国际博士后项目、特需人才计划、外国青年学者津贴需在2021年9月30前执行资助总时长的50%以上。

  四、申报注意事项

  1. 请有意向申报PIFI项目的课题组务必和外国专家协商好项目执行时间,确保在华时间。多次入境的累计停留时间务必满足项目执行时间的要求。对于无故、随意缩短执行时间的,院合作局将列入信用系统,禁止其申报PIFI项目,按比例扣除相应经费。

  2. 境外执行:项目需要在境外(院级境外机构和中外联合研究单元,及经国际合作局认定的所级境外机构)执行的,须在申请时提交附加说明材料,说明在境外执行项目的必要性,并就如何保障项目境外执行进行说明。

  3. 申报延续:仅国际访问学者项目可申请延续资助。延续资助须通过“延续资助申报”模块申报。项目正在执行且进度未达到计划来访总时长50%的,不得申请延续资助。

  附件:

  1、PIFI英文申请表

  2、申请外青津贴项目外国专家在职证明

  3、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管理办法

  4、2018年度院属单位PIFI计划管理评价情况-发布

  5、关于征集2020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申报通知

  (近期更新相关指南和说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指南、国际人才项目宣讲PPT、外事出访系统说明PPT 请登录“中心(内部)信息发布系统-通知公告-因公临时出国公示”进行查阅)  

  联系人:李依侬  62586404  liyinong@nssc.ac.cn 

  国际合作办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