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门:
根据院国际合作局的通知,现正式启动2020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的申报工作。本次征集项目包括: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国际博士后、特需人才、青年学者津贴项目。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
1、申报方式:通过ARP“国际人才计划”模块提出申请。
2、受理节点:2020年度项目将分别在2019年4月10日(第一批)、6月25日(第二批)、9月25日(第三批)日分三批次对节点之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9月25日以后申报的,作为下年度项目受理。
3、受理范围:2020年6月30日前可抵华开展工作的PIFI项目申请。
二、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2019年度PIFI人才计划的中方项目负责人,均须先登录国际人才交流平台(网址:http://international-talent.cas.cn)完善个人信息及英文简历后方可通过ARP系统填报PIFI申请。具体登陆方式请联系国际合作办。
2、ARP系统进行申报时,请登陆“国际人才计划”模块按所申报的项目类型填写相应的中文申请表,并逐项认真用中文填写。
3、相关附件材料要求(附件材料根据要求为每个文件逐一编号和命名,并转化为PDF版本后合并为一个压缩包上传):
(1)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国际博士后项目
①外国专家亲笔签字(或电子签名)的英文申请表(见附件1);②外国专家近期免冠证件照;③护照身份信息页扫描件;④英文合作研究计划;⑤个人简历;⑥中方合作者推荐信(中文)1封。申报国际博士后项目的,还须另外提交⑦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可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相关材料;⑧国外教授的推荐信2封(含博士导师或现工作单位研究组PI)。
(2)特需外国人才
①中方合作者个人简历;②拟与外方人员签订的工作合同文本(需写明到岗日期、薪酬、待遇、双方责任等)
(3)外国青年学者津贴
①依托单位与外国学者现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②依托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见附件2)。③外国专家在华工作许可证复印件。
(4)延续申报
①外方申请延续资助的英文申请信;②正在执行的项目,须提供护照页和出入境验讫章记录。
以上材料经国际合作办审核后,提交至院级系统。
三、执行期限
2020年度项目将于2019年6月、9月、12月分批立项,立项通知下发后即可开始执行。所有项目申报时须确保可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执行完毕,请根据项目执行期限要求填报相关申请表格。
原则上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延续项目需在2020年9月30日前执行完毕;国际博士后项目、特需人才计划、外国青年学者津贴需在2021年9月30前执行资助总时长的50%以上。
四、申报注意事项
1. 请有意向申报PIFI项目的课题组务必和外国专家协商好项目执行时间,确保在华时间。多次入境的累计停留时间务必满足项目执行时间的要求。对于无故、随意缩短执行时间的,院合作局将列入信用系统,禁止其申报PIFI项目,按比例扣除相应经费。
2. 境外执行:项目需要在境外(院级境外机构和中外联合研究单元,及经国际合作局认定的所级境外机构)执行的,须在申请时提交附加说明材料,说明在境外执行项目的必要性,并就如何保障项目境外执行进行说明。
3. 申报延续:仅国际访问学者项目可申请延续资助。延续资助须通过“延续资助申报”模块申报。项目正在执行且进度未达到计划来访总时长50%的,不得申请延续资助。
附件:
1、PIFI英文申请表
2、申请外青津贴项目外国专家在职证明
3、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管理办法
4、2018年度院属单位PIFI计划管理评价情况-发布
5、关于征集2020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申报通知
(近期更新相关指南和说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指南、国际人才项目宣讲PPT、外事出访系统说明PPT 请登录“中心(内部)信息发布系统-通知公告-因公临时出国公示”进行查阅)
联系人:李依侬 62586404 liyinong@nssc.ac.cn
国际合作办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