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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中心2018年资产清查工作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8-10-19 | 【打印】【关闭】

中心各部门:

    为了实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顺利衔接,夯实会计信息基础,根据财政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8〕23号)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现空间中心需对各部门资产进行清查核对。

  2018年10月20日-2018年11月20日各部门应在2016年资产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本部门各项资产进行进一步全面的清查清理,务必提供准确的资产信息。

  2018年11月20日前将《资产清查明细表》(请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到资产条件处领取)交回资产条件处,必须写明资产的盘盈、盘亏情况和资产的存放地点、资产的使用状况并指明责任人;

  此次清查需明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使用情况,对报废、盘亏资产应及时到资产条件处办理报废处置手续。

  为保证新旧制度衔接的严肃性,保证提供的基础资料的完整可靠,请各部门必须做好基础工作。资产条件处将成立资产清查小组对清查工作进行检查。

  资产条件处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