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广大职工:
根据院工会部署,现统计有生活困难的职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会员关系隶属空间中心的在职职工。包括在编、项目聘、劳务派遣、专家聘、部门临聘、返聘、博士后。
二、统计对象
1.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17年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即1410元的;
2. 职工本人、配偶、子女、职工本人父母患有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自费部分当年累计在2-10万元的;
3. 职工本人家庭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家庭经济条件陷入极端困难的;
4. 职工当年失去独生子女的。
三、工作程序
1. 个人申报。职工本人填写《2017年中央国家机关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见附件),附家庭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向中心工会进行申报。联系人:赵悦
2. 审核上报。中心工会对困难职工情况核实无误后,上报给院工会;不属院工会组织慰问范围的,中心工会将组织慰问。
四、相关要求
请各位申报的职工请于12月18日(星期一)前,将《2017年中央国家机关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纸质件和电子版报送中心工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赵悦
联系方式:62582785 zhaoyue@nssc.ac.cn
附件:2017年中央国家机关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
中心工会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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